特大好消息!
特大好消息!!!
武汉的快递业务开始逐渐恢复!
酝酿了两个月的购物车可以开始清空了!
准备好钱包,开始剁手吧_(:з」∠)_!
你们瞧瞧周哈哈,快递即将恢复就如此激动,
刚康康姐不小心瞥到了她的购物车,
足足有92件商品等待购买哦!
说起来,你们买东西的时候,
靠什么判断是否值得买呢?
周哈哈耳根子软,每次都是听广告的忽悠,
悄悄说,她已经实现了许多次令人捧腹的“买家秀”,
不过,仅仅只是丑一点的“买家秀”还不是什么大事。
如果遇上纯粹吹牛的虚假广告,才是真的糟心。
这样吧,康康姐今天就用8个典型案例,
告诉你们哪些广告不能信!
小板凳搬过来,开始上课吧。
01
类型一:广告内容与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不相符
案例:
某淘宝店铺宣传所出售的是KN95医用防护洛华口罩、外科用N95口罩等等,但经过调查发现,实际出售的产品却仅用于粉尘防护,并没有防病毒的功能。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康康姐点评:
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货不对版!各位商家们,吹牛也要有底线啊,黑的说成白的必然会受罚哦!
02
类型二:含有“最好”“最佳”“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
案例:
某企业发布“千辛万苦打工钱,存入××最安全,投资理财成就未来”广告。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康康姐点评:
呐,咱们说话别说太满,凭什么说你的产品是“最好”“最高级”“最安全”?生产者脸皮的厚薄程度,不能作为商品质量的评判标准哦。
03
类型三:理财广告没有风险提示
案例:
某银行宝应支行发布理财广告,只强调了收益,却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没有任何提示和警告。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康康姐点评:
大家回想一下,是不是经常会在银行看到这样的扯皮画面。某个老人买了理财产品后,没有获得理想收益,反而还有所亏损,责怪销售员一开始没有把风险说清楚。其实,投资回报类理财产品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投资风险,咱们做广告的时候应该秉着诚信将这些风险事先告知购买者。凡是没有风险提示,或者对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的,都是吹牛广告!不信!不买!
04
类型四:保健食品宣称能预防、治疗疾病
案例:
刘某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我眼里有飞蚊症,用××酒抹眼睛,一天三次抹,用了两个月,眼睛里的飞蚊症就消失了”等。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康康姐点评:
搞事情!典型搞事情!康康姐说过多少次了,保健食品不能防病!不能治病!不能代替药物!凡是说能治病或者能代替药物的保健食品广告,都是吹牛!翻个白眼送给他!
05
类型五:医疗器械广告宣称“无副作用”
案例:
某医疗器械经营部在其经营场所门口的落地展板上宣传“明泰治疗、免费体验,适用范围:胃病、关节炎、颈椎病等21项,激光洗血疗法,电针灸疗法,中医与科技相结合,绿色治疗无副作用”的内容。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康康姐点评:
药品、医疗品、医疗器械都属于特殊商品,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并且应该在广告和说明书里写明副作用,但凡说“无副作用”“绝对安全”的医疗品广告,都不要信!
06
类型六:不在规定的刊物上发布处方药广告
案例:
某药店在药店发布黄莪胶囊、血塞通胶囊的广告,这两种药物均为处方药。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康康姐点评:
这么跟你们说吧,处方药是必须有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的药物,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也掌握不好使用的剂量。所以这种药即使要做广告也只能做给专业人士看,也就是只能发布在专业的刊物上,你们记住了吗?
07
类型七:鼓吹食品等非涉医产品能治疗疾病
案例:
某食品店在其经营场所发布“某食疗调理中心隆重登陆宝应!食疗胜药疗,食补胜药补,专业调理各类亚健康、益肾养肝、清肺排毒、补气养血、美白瘦身、调理三高、补钙壮骨、儿童营养、调理脾胃、男性疾病、女性疾病”等广告。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康康姐点评:
各位,食品是不能治病的,能治病的,那叫药啊!
08
类型八:房地产广告含有升值承诺
案例:
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区域崛起,大城已定,升值潜力无限”的内容。
违反条例: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康康姐点评:
房子是用来住的,你成天鼓吹房产能升值,这是在引诱消费者炒房不?何况,你有什么资格保证你的房产能升值?城市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谁能保证“绝对升值”?这不是吹牛是什么?
好了,八种吹牛的广告类型康康姐已经说完了,
基本涵盖了你们能看到的各种商品类型,
让康康姐看看你们的笔记做得怎么样?
嗯嗯,周哈哈同学的笔记还是很不错的,
以后应该会避开很多广告雷区了!
以后看到这些“吹牛”的广告都知道该怎么办了吧?
不理!不信!不买!